关于选派高校在校生参加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交流生的通知公告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桂台高校深度交流与合作,促进桂台两地学子相互了解、共同学习、增进情谊,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选派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交流生的通知》(桂教师培〔2023〕7号)(附件1),组织选派广西高校在校生于2023年秋季赴台湾部分高校交流学习。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时间和学习期限:2023年9月—2024年1月,在台学习期限为1个学期。
(二)就读学校和专业:根据台湾各高校的入学申请条件要求,我校学生可申请赴台交流学习的学校为中国文化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各校具体招生信息详见附件2。
(三)在台期间的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往返交通费等均由学生自行支付,有关费用标准以各校招生简章为准。赴台交流生的手续办理服务费及行前培训服务费800/人。
(四)根据柳职院2018(23)号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留学管理办法》,为鼓励学生在境外认真学习,对于在境外学习期间能圆满完成学习修读计划并取得相应科目学分的学生,学校可免除其在我校学习计划中相应科目的学费,以及在境外学习期间,可免予缴纳我校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根据“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原则,组织学生进行报名参加,由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及专业学习情况,报名申请上述赴台就读学校的相关专业,并于6月14日前将有意愿申请赴台交流学习的学生名单,以及学生所填写的《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赴国(境)外留学项目报名表》(附件3),经家长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统一交至官塘校区T2A214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黄健霞,联系电话:15577100702
附件1:桂教师培〔2023〕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选派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交流生的通知
国际交流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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