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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补发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3 12:05: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学历证明书补发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审批—制证—备案—领取”流程办理,全程合规可追溯:

1.提交申请:申请人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发学历证明书申请表》,打印2份并用黑色钢笔填写,备齐全部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提交申请;

申请补发学历证明书的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纸质照片1张和同底版的电子照片(大小:10KB左右,尺寸:480*640像素);

(3)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归还)及复印件1份;

(4)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办理学历证明书委托书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归还)和复印件1份。)

2. 材料初审:学籍管理部门核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规范性,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3. 学籍核查:工作人员核查学校学籍档案、毕业审批记录及教育部学信备案信息,核实申请人学历资格及原证书信息;

4. 逐级审批:核查无误后,经学籍管理科室、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审批;

5. 制证盖章: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制作学历证明书,加盖学校公章,统一编号备案;

6. 归档领取:制证完成后,留存全套申请材料及证明书存根归档,申请人凭有效证件领取证书,签字确认。

办理时限

      常规材料齐全、信息核查无误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需对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信息核查的,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2-3156652

     附件(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发学历证明书申请表.docx


终审:继教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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