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中国共产党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中国共产党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中国共产党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顺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会议各项任务,关系到学校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对推动学校高水平创新型职业大学建设,开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意义重大。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选举监督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组织部门要认真担负组织协调职责,切实发挥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定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确保换届选举纪律不折不扣得到执行。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带头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学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为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重要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始终。采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代表委员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深刻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重点岗位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谈心谈话,提醒他们带头遵守换届纪律,深入细致做好有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关心和监督。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集中观看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中有戒、心存敬畏,严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对领导班子换届人选和代表委员人选的动议提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选举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要注意听取广大师生对换届选举风气的意见建议,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选举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单位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出现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及时查办,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查处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监督举报电话:0772-3156485
监督举报邮箱:lzdjwb@lzpu.edu.cn
监督举报信箱:社湾校区A区卫生站门口右侧
官塘校区T1教学楼一楼A2号楼梯入口处
监督举报来访地址:社湾校区行政办公楼B102室
附件:“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中国共产党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纪律监督组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的,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通过结交政治骗子、政治掮客,试图在换届中获得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被政治骗子利用的,充当政治骗子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赠送礼品礼金,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换届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及贿选的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提名人选或者提拔、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对获得推荐提名、职务、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是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疏通关系的,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对领导干部接受请托要求违规推荐提名、安排使用干部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在提名推荐代表委员会人选时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或者直接排除出人选名单、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七是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对相关人选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出现“带病提名”“带病提拔”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八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突破任职资格条件或者违反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搞“特岗政协委员”等变相安排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以及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对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隐瞒党员身份、骗取代表委员资格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利益集团等干扰渗透影响换届选举的,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他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擅自编造、散布、传播涉换届干部人事调整传言和虚假信息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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