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学生心理危机处置备案表”流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学生工作处已修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柳职院学字〔2020〕98号),根据文件要求,对于需要心理危机干预的学生,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要求辅导员填写《学生心理危机处置备案表》的流程。
一、填写方式
办公系统 - 办公流程 - 学生工作 - 学生心理危机处置备案表
二、填写要求
1.填写“备案表”的时间不超过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一周内。
2.如遇紧急的心理危机事件,应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可于事件处理完成后一周内填写“备案表”。
3.心理危机干预的后续跟踪及处理,需及时填“备案表”进行反馈。
4.有医院诊断证明、签署的协议等材料需要作为附件上传。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7日
终审:心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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