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招募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兼任教师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及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全校教职工招募校内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兼任教师,欢迎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积极报名。
招募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建立两个系列课程兼任教师师资库,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并配备教学导师,支持兼任教师的专业成长发展。对于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我院将从2019-2020上学期开始安排兼任教师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任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任教师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
3.思想政治理论课兼任教师必须是中共党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包含本科)学历并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法学理论学科背景;心理健康教育课兼任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包含本科)学历并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在校内从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3轮以上。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表达清晰,能与人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
5.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地完成教学任务和参加教研活动。
6.接受并完成我院组织的入职思政课兼任教师专项培训。
7.除特殊情况,能坚持参加思政课教学教研活动。
二、报名办法
有意向的教师请填写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兼任教师报名表》,于2019年5月15日18:00前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黄志卫老师办公邮箱,联系电话:3155317
注:
1.目前已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校内教师有意向继续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课程的请填写报名表重新报名。
2.本次招募对象为校内在职在岗教职工,退休外聘教师、外聘教师不在此列。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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