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一、仪器设备包括电脑、摄影摄像录音器材。设备是部门开展工作的必备工具,要及时做好登记工作,每位教职员工必须在使用过程中保管好。
二、电脑、摄影摄像录音器材是高科技产品,其使用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要认真学习设备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做到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明确操作规范和具体使用方法。
三、建立设备、器材帐目。如器材固定资产登记帐、设备使用档案、音像光碟登记册、音像光盘租借登记册等。(登记册另行准备)
四、做好设备分类,设专人专柜保管,并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如设备的名称、型号、机号、价格、启用时间、维修情况等均须填写清楚。在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好移交手续。(登记册另行造册)
五、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要定期保养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填写故障维修单,说明故障原因,并送有关部门修理。
六、外出使用设备要办理出库登记,入库清点检查。实行签发制度,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明确用途,如拍摄现场,拍摄任务,使用时间等。并由使用人签收,任务结束后及时送交保管人。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七、现场工作要爱护设备,不违规操作,不随意摆放,休息时做到安全保管。
八、仪器设备是学院资产,应保存在办公室内,不得放置在个人家中存放。
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不可擅自拆修检查设备。
九、每年清理财产一次,日期为每年12月,做好记录。
十、财产保管、使用要落实到人。出借手续要符合制度,发现财物损坏要及时处理,做好修理、赔偿、报废工作。
十一、对因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而使设备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的轻重给责任人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及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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