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精神,为做好我系2012年贫困生认定工作,请各班级认真做好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议小组成员思想政治表现好,有高度责任感,对本班同学各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消费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人对事的评价客观、公正。
2. 评定小组成员不少于班级总数的10%,小组成员中必须包含有班长、团支书和非学生干部。
3. 非学生干部的评定成员,应经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4. 请各班级派代表在9月13日前将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上交达理楼302-1办公室审核。
贸易与旅游管理系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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