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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招生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3 09: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精神,为深化人才选拔路径的探索(改革),扩大优秀人才的选拔通道,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将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二)学校代码:12104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职业本科学校

(五)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学校简介: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是202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办学底蕴深厚,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之一、国家优质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中国五大汽车城之一、“广西制造”的中心——柳州市,现有社湾、官塘两个校区。学校紧密对接区域汽车、机械等支柱产业,形成了“承工业底色、育大国工匠”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多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多位教学名师,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9个本科专业和54个专科专业,其中包含14个国家重点专业。学校坚持深化产教融合、搭建国际化育人平台,与柳工、上汽通用五菱等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及实训基地,并在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合作建成多个国际工匠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生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中屡获金奖。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学校已连续24年获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二)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三)学生学位授予条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制度和流程合法合规性审查与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七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51月至20261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第八条 学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招生专业。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代码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类代码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生源专业大类代码

生源专业大类

学制

计划类型

招收考生类型

26

装备制造大类

2603

自动化类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

260301

46

装备制造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6

装备制造大类

2602

机电设备类

装备智能化技术

260201

46

装备制造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6

装备制造大类

2607

汽车制造类

汽车工程技术

260701

46

装备制造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1

电子与信息大类

3102

计算机类

工业互联网技术

310211

51

电子与信息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3

财经商贸大类

3308

物流类

现代物流管理

330802

53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体检要求限制

(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所列疾病及有相关规定的,将不予录取。

(二)由于专业特殊性,机械电子工程技术、装备智能化技术、汽车工程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建议有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等影响实验操作的考生,慎重填报机械电子工程技术、装备智能化技术、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现代物流管理专业。

(三)新生入学安排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并按照有关文件处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

先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 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 3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先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 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查询平台及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的招生应用平台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全日制招生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一)预缴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

260301

二年

7494

装备智能化技术

260201

二年

7494

汽车工程技术

260701

二年

7494

工业互联网技术

310211

二年

7494

现代物流管理

330802

二年

7477

最终收费标准按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

1.公寓式宿舍4-8人间:600-1440/生·学年。

2.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最终收费标准按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8/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

(三)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十五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筑梦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匠心励志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

第十七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九条 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制度和流程合法合规性审查与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和举报。

第二十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二)学校官网:http://www.lzpu.edu.cn/

(三)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lzpu.edu.cn/zjc/

(四)咨询电话:0772-3156666工作日8:20-12:00,14:30-17:30

(五)监督电话:0772-3156485工作日8:20-12:00,14:30-17:30

第二十三条 考生须对个人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考生获得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后按要求入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通过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政策变化解释权属相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的解释权属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终审:招就处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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