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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文件

2006申报高校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9-09 14:49:53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2006年区教育厅的文件精神,评审高校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报送的材料作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凡打印的请用16K纸,且不要装订,用曲别针别好。)

2、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审批表)复印件(请用16K纸复印)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按上述顺序分别粘贴或放置在每份评审表的第1 页与封面之间)。

3、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教师资格证书、进修结业证书(或进修成绩)、继续教育登记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的证书各1份(均为复印件,请用统一型号纸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附上目录)。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代表作;科研项目已获得的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及证明材料、科技开发项目的效益及本人参与有关的证明材料1份(论文、材料能装订的全部装订成一册,复印件请用统一纸张复印,并在封面附上目录)。

5、《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表》1份(请用8K纸打印,并报电子文档)

6、《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一式4份,粘贴在每份评审表第10页与第11页之间;(由院职改办负责完成)

7、《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4份,粘贴在每份评审表的第12和13页之间;(由院职改办负责完成)

8、《学校审议推荐小组审议推荐意见表》一式4份粘贴在每份评审表的14页和15页之间。(由院职改办负责完成)

备注:以上附件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带原件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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