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关于200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200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受理时间
高校教师资格个人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22日,报名时间内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www.gxjs.com.cn),具体办法与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相同。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一)在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后,输入名称:人事处,代码:rsc043, 密码:3156503。
(二) 点击“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面,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进入信息录入页面。
(三)录入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录入结束。
(四)要求5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高校拟聘教师(含在职、聘用),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大学普通班,须进修一年以上本专业主干学科4门课程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五)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三、申请人员个人材料
(一)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三)体检表原件;
(四)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经学校核对后退回本人,只上报复印件,下同) 。
(五) 户籍证明复印件;
(六) 学历证书复印件;
(七) 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
(八) 教学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九) 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免冠彩色标准相片(3.5×4.5cm,1张)。
各申请人员上报材料要齐全,并按照规格要求于5月25日前报送到李广军老师处,不受理网上未报名者。以上详细事宜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教师教育网查阅。
注: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三表格请到人事处李广军老师处领取。
人事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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