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鹿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刘晓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2015年2月至2020年11月,刘晓方在担任鹿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期间,多次以其个人名义在鹿寨县供销市场内的餐饮店进行就餐消费共计22964元。之后,刘晓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为其结算上述餐费,在鹿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鹿寨县供销市场管理所报销。同时,刘晓方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月,刘晓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个人违纪所得依法收缴国库。(鹿寨县纪委监委)
终审: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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