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勤廉榜样”评选结果的公示
校属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学校勤廉榜样选树活动的通知》,经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推荐,网络投票,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确定邓益民等10人为学校“勤廉榜样”人选。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3156485。
附件:学校“勤廉榜样”名单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附件:学校“勤廉榜样”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邓益民 | 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 |
2 | 刘柳 |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副处长 |
3 | 李维真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副处长(副部长) |
4 | 杨冬燕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辅导员 |
5 | 陆育增 | 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科长 |
6 | 胡艺华 | 艺术学院教师 |
7 | 莫丽娜 | 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科科长 |
8 | 覃洋 | 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学生科长(第一书记) |
9 | 蓝星华 |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
10 | 潘庆 | 机电工程学院教师 |
终审: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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