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清廉柳职”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扎实推进“清廉柳职”建设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职院党字[2022]33号),推动各二级学院落实落细“清廉柳职”建设各项工作,同时,也为提前做好广西清廉学校建设考核相关迎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清廉柳职”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2月9日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1《2022年“清廉柳职”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二级学院)》
三、检查方式
1.自查自评。各二级学院根据《“清廉柳职”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二级学院)》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2.现场检查。由“清廉柳职”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二级学院推进“清廉柳职”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综合评定各二级学院“清廉柳职”建设工作实绩实效。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推动“清廉柳职”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清廉柳职”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切实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要对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地展现本学院“清廉柳职”建设工作实效。
(三)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学院开展“清廉柳职”建设工作情况、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注重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与提炼,推动“清廉柳职”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本学院自评情况(附件1)及“清廉柳职”建设工作总结报送“清廉柳职”建设办公室。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对接(附件2)。
未尽事宜,请联系“清廉柳职”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景凌凌,联系电话:3156019。
附件:
1.“清廉柳职”建设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联络员信息表
“清廉柳职”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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