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0 09:37: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通知,“壮族三月三”期间,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18日、19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4月20日(星期五)与4月15日(星期日)调休, 4月15日(星期日)上班。 学校教务处将在CRP系统中对4月18—22日的课程做统一停课处理,4月15日的课程按周日的课程安排上课。被停课的任课教师务必在之后的上课时段确定补课时间,并通过CRP系统的“补课申请”功能办理补课手续。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